无锡市滨湖区
行政相对人名称 浏阳市银达利烟花燃放有限公司
行政相对人代码_1 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 914301817828777628
法定代表人 张杨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锡公滨(烟运)许准字〔2025〕第017号
许可类别 普通
许可证书名称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
许可编号 苏公烟运证字320211025120003号
许可内容 批准将下列烟花爆竹小礼花(B级)50*112(箱)同类组合烟花(C级)100*1294(箱)由湖南省浏阳市启运,江西省铜鼓县、江西省九江市、安徽省安庆市、安徽省池州市、安徽省马鞍山市、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至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
许可决定日期 2025-12-25
有效期自 2025-12-25
有效期至 2026-01-02
许可机关 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
地方编码 320211
公示时间 2025-12-26
异议申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