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锡市锡山区
行政相对人名称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人民政府
行政相对人代码_1 (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 11320205014038544K
法定代表人 李晔军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关于鹅湖镇2024年防洪除涝工程水利规划同意书的行政许可决定
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锡山水许可〔2024〕44号
许可类别 普通
许可内容 1.为消除解放桥排涝站、郭家里排涝站安全隐患,保障汛期圩区排涝,实施鹅湖镇2024年防洪除涝工程是必要的。2.本工程位于鹅湖镇。3.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:(1)解放桥站西侧新增25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,配套建设发电机房一座,原有泵房内相关控制柜改造;(2)郭家里站新增120kW柴油发电机组作为应急电源,配套建设发电机房一座,原有泵房翻新改造,改造控制柜,改建交通桥。本次工程设计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,工程等别为Ⅴ等,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,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。
许可决定日期 2024-08-01
有效期自 2024-08-01
有效期至 2026-07-31
许可机关 无锡市锡山区水利局
行政许可编码 113202050140349225400011900300001
地方编码 320205
公示时间 2024-08-01
异议申请